為貫徹落實《吉林省綠色建筑創建實施方案》,順利完成國家“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高品質綠色建筑比例穩步提高”任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依據《吉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組織編制了吉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22/T5055-2021)。 據了解,全省城鎮范圍內的新立項及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一星級綠色民用建筑設計標準》(DB22/JT167-2017)同時廢止)。新建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社會投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要鼓勵各地制定財政補貼、綠色金融、商品房備案價格調控、評獎優先等政策,扶持星級綠色建筑發展,適當提高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建設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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