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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
(時間:2022/11/28 10:39:57)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全區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了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提出全面補齊短板弱項,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質量和運行效率,加快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推動環境基礎設施能力提升、轉型升級、市場化運營,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到2025年,全區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全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短板和能力弱項得到加強,全區固體廢物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充分滿足區域需求,旗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全區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總體達到西部省(區、市)平均水平,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基本構建形成。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按照《實施意見》,內蒙古將重點從提升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能力、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水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方面加快補齊能力短板;從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協同處置功能方面著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從推進數字化融合、提升綠色底色方面推動智能綠色升級;從積極營造規范開放市場環境、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方面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從加強科技支撐、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動環境基礎設施統計信息共享方面健全保障體系。《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各個方面具體舉措,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了有關責任單位。
《實施意見》還明確了強化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協同推進全區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各地區要根據目標要求,結合自身短板,圍繞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謀劃儲備一批成熟項目爭取國家支持;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先安排環境基礎設施用地指標,加大資金多元投入,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確保各項工程按時順利落地。按照國家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評估機制和工作要求,適時對各地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短板弱項的地方加強指導督促,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各項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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