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9日,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滁州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準,3月31日下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滁州市情況反饋會召開。反饋會由許繼偉市長主持,程備久組長通報督察意見,市委書記張祥安作表態發言。劉天卓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滁州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滁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重要戰略位置,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雙主任的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堅持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謀劃、親自研究、親自推動。以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市級領導包保督辦工作機制,壓實整改責任,著力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積極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框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努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督察指出,滁州市雖然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力推進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還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仍存在差距。一些縣(市、區)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認識還不到位,工作機制還不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尚未壓緊壓實。二是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存在不嚴不實現象,部分問題整改標準不高、整改不徹底、整改任務進展滯后。三是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完成存在較大壓力。大氣污染治理問題比較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勢嚴峻,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不力,開發區環境污染整治、自然保護地管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群眾身邊環境問題解決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四是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建設有待加強。市、縣(市、區)兩級及工業園區環境監管人員偏少、力量薄弱、裝備不足,與建設一支生態環保鐵軍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督察要求,滁州市委、市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爭當排頭兵。要強化整治措施,推進綠色發展,堅持標準,從嚴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要堅持從嚴從實,落實督察問題整改,聚焦薄弱環節,堅持“回頭看、反復查”,領導干部帶頭抓整改,確保生態環境問題得到切實整改。要嚴肅追責問責,強化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對失職失責問題,要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滁州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任務、標準、責任“四項清單”,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滁州市委、市政府處理。 張祥安在表態講話中指出,滁州市委、市政府對于督察組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全面認賬。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任務、標準、責任“四項清單”,強化跟蹤督辦,把抓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信訪件辦理、與長江經濟帶滁州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等結合起來,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對短板和問題進行再排查、再梳理,精準發力、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科學施策、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標本兼治、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滁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反饋會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各縣市區設分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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