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環保審批開始大提速,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分別提速45天和20天。昨日,市環保局發出《溫州市環保局關于優化項目審批、提高服務能力的意見》,明確了六項新舉措來提升審批效率,提高部門服務能力。
在環保審批時限上,此次新的舉措要求我市環保部門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分別提速45天和20天。據悉,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市環保局直屬環評編制單位應當在60個工作日和2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不包括公眾參與時間)。環評文件技術審查,應當在接受委托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進行技術審查,市環保局直屬環評編制單位須在專家技術審查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經修改的環評文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報市環保局受理后,需分別在15個工作日內、10個工作日內、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提前介入、下放權限和簡化環評,這三大舉措是市環保局針對今年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推行的創新之舉。據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我市將進一步健全環評文件審批工作聯系單制度,對于重大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提前介入,主動指導,告知環保政策和有關要求,避免決策失誤和盲目投資。同時對輕污染、環境敏感度小的項目審批權原則上下放到縣(市、區)環保局;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原則上委托縣(市、區)環保局監測、驗收,以提高效率。取消環評大綱的編制和報批,建設單位可委托有資質的環評編制機構直接編制環評文件。已經完成區域環評的工業園區內單個建設項目,其環評內容可適當簡化。
一次會審也是六大舉措中的重要內容。對報環保部門審批前需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或相關部門審核的建設項目,主動召集相關部門召開環評文件專家審查會,一次性會審有關文件。環境影響報告表,原則上不召開專家審查會。
此外,市環保局還開通審批綠色通道,針對市政府重點建設項目、沿海產業帶建設項目及其他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一律納入綠色通道,由專人負責審批工作。以上項目若屬正在爭取資金、用地指標等國家政策支持,尚未開展環評的,經環評技術機構初步論證后,可先開展前期工作,隨后完善環保審批相關手續。納入綠色通道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分別縮短至9個工作日和6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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