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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不能忽視的威脅 |
(時間:2017-7-3 9:42:54) |
噪聲污染是“城市病”
隨著城市化步伐加快以及人們生活方式和習慣的改變,環境噪聲日益嚴重,已成為污染生活環境的一大公害,特別是城市中的聲環境現狀并不樂觀。《2017年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指出,在31個直轄市和省級城市監測點中,聲環境質量晝間總達標率為87.2%,而夜間達標率僅為59.7%。 報告結果并非出乎意料,諸如高音喇叭、建筑裝修、汽車鳴笛等“噪音轟炸”讓人無可逃遁。我國現行的環境噪聲標準規定,晝間噪聲不得超過4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30分貝。然而,馬路上疾馳而去的車輛、菜市場喇叭里播放的叫賣聲,均不低于70分貝,這無疑對人們日常生活造成干擾。噪聲污染是一種“城市病”,已成為僅次于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日漸成為城市公共生活中的一個焦點問題,不僅影響到人的身心健康,而且破壞了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秩序。那么,“睡在噪聲里”究竟有多大危害? 根據世衛組織和歐盟合作研究中心發布的《噪音污染導致的疾病負擔》顯示,噪聲污染不僅讓人煩躁、睡眠差,更會引發或觸發心臟病、學習障礙和耳鳴等疾病,進而減少人的壽命,噪聲污染的治理顯得極為緊迫。 噪聲擾民的亂象 日前,記者對我市多個街道、廣場進行走訪調查,發現跳廣場舞時的音樂聲、裝修房屋時的機械轟鳴聲、商業廣告宣傳的吶喊聲等噪音污染隨處存在,嚴重影響到居民生活起居。 “好消息,好消息,全場商品5折起……”記者在我市馬市街口的一家服裝店看到,門前放著的音響循環播放著商家錄制的廣告,過路的行人都行色匆匆。 居住在這附近的市民王女士走到此處,手機鈴聲剛好響起,她一邊用手捂住左邊耳朵,一邊對著電話說:“你能大聲點嗎,我這邊太吵,聽不清……” 王女士說,自己是一名家庭主婦,經常到附近超市和商場購物,對于沿途商家用音響招攬生意的做法,她表示深受其擾,“如果和同伴一起逛街,每次經過這里都要扯著喉嚨說話,電話響了聽不見導致漏接電話也是常有的事。” “除了商家門口的固定音響,還有那些舉著廣告展板,拉著音響或是打著鑼鼓在街道上搞宣傳的人群,也很吵。”王女士說。 市民張先生住在西大街萬華小區,孩子正在上高中,學習非常緊張。他告訴記者,自己居住的樓前就是個小廣場,平時早、晚有很多人在這跳廣場舞,還分不同舞種,每一個小團體都有音樂播放設備,混合在一起播放時音樂響聲轟天,讓人無法好好休息,特別是周末為了讓孩子有個安靜的學習環境,他們從來不敢開窗。 “現在有很多年輕人為了追求個性和刺激,故意拆掉摩托車上的消音裝置,甚至對排氣管進行改裝,加大轟鳴聲。”家住市區鹿柵子溝小區的劉大爺說,有時候他晚上睡得正香,會被呼嘯而過的摩托車發出的巨響吵醒,因為年紀大了睡眠不好,每當他被吵醒就很難再入睡,這讓他十分頭疼。“夏天晚上開窗戶睡覺,就跟睡大街似的。”劉大爺無奈地對記者說。 “還有那些裝修房屋的人,中午或者周末也不停工,電鉆的嗡嗡聲、咣咣的鑿墻聲……陣陣噪聲響個不停,關上窗戶都聽得見,有時候連窗戶都會震。”劉大爺說,為了保證睡眠,他現在睡覺時就在耳朵里塞兩團棉花。 記者街頭隨機采訪的10余人,幾乎無一例外都表示深受噪聲污染的困擾。 “九龍治水”基層執法難度大 對于市民反映的噪音擾民問題,交巡警也感到十分棘手,相關人員介紹,僅2016年就查處違規改裝摩托車59起,但是依然屢禁不止,既對居民休息造成嚴重干擾,也埋下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同時,執法人員也經常對噪音污染集中的地段進行檢查,但每次一走進這些商店或是廣場,噪音污染的制造者們就調小了音量。由于執法時不能身著便衣,所以只要靠近這些噪音擾民的商鋪,店主們就會立馬發現并采取行動,以致執法時常變成“游擊戰”——執法人員一來,就降低音量;執法人員一走,繼續我行我素。 執法時,民警通常也是以調解和協商為主,最終追求的是商家和居民之間的和諧。雖然按目前的處罰標準,確認噪音擾民現象屬實,可以暫扣其設備,并對其處以200元罰款,但作為執法人員更希望通過勸誡,獲得社會環境的良性發展。 事實上,不光是對商業場所的噪音污染執法難,建筑、裝修的噪音防治也存在相似的問題。每次檢查,施工方就停止響動大的施工,執法人員一走他們又會繼續,由于執法人員人手有限,不能長期蹲守,所以同樣也是一場“游擊戰”。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噪聲污染久而不“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比如,沒有專業的噪聲監測設備、沒有足夠的執法人員;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的污染不同,噪聲污染瞬時性、局部性、分散性很強,有時很難取證,投訴經常不了了之;或者當時解決了,之后又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環境噪聲分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四類。這四種不同的噪聲污染由環保、公安、城市管理執法三部門進行防治管理。這使得執法中難免存在交叉和脫節現象,相關執法部門往往遭遇舉證難、認定難、執法難等,致使治理噪聲污染顯得力不從心。交叉式管理,也讓執法主體欠明確,防治工作落實困難,形成“九龍治水”的困局。此外,很多市民不明白具體的噪音污染應該向哪個部門反映,久而久之,市民形成了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投訴無果”的刻板印象。 維護環境靠大家 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即使是40至50分貝的噪聲干擾,人們也會從熟睡狀態變成半熟睡狀態。噪聲污染除了損害聽力,還可作用于人的中樞神經系統,人們短期處在噪聲環境中,會心煩意亂,長期處在噪聲環境中,則會出現頭暈、頭痛、耳鳴、多夢、失眠、心慌、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免疫力下降等癥狀,嚴重者會精神錯亂。 此前,世衛組織公布的一份報告更是首次給噪聲污染“定罪”。根據世衛組織對歐洲國家的流行病學研究,噪聲污染已成為空氣污染、水污染之后第三大影響人體健康的環境因素。過度暴露在噪聲污染中,不僅會嚴重影響心理健康,也會增加患心臟病等疾病的風險。 面對噪音污染的情況,除了播放廣告的商家和廣場舞愛好者們應該懂得設身處地為周邊居民著想而自律節制外,有關部門也應該思考,如何在管和教、疏和引方面發力,而不是簡單處罰了事。 比如相關部門可以對廣場舞愛好者組織發起做文明舞者的倡導,可以制定“廣場公約”,明確大家在跳舞的時候需要遵守和注意的事項,給大家一個“廣場舞指南”,包括時間、具體音量,提倡市民具有公共精神。這樣一來,既滿足了全民健身的需求,也減少了不良影響。 事實上,在治理城市噪聲污染的過程中,除了需細化不同種類的噪聲規定,因時因地對癥下藥外,若單憑職能部門的力量,難以達到理想效果。治理噪音污染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行業加強自律,也需要每個人的積極參與、公開舉報,更需要執法部門聯合執法、重拳打擊。環保部門也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行動起來,自覺抵制產生噪音、傳播噪音的行為。例如,機動車駕駛員在市區內禁鳴,文明出行;在春節等傳統節日時,抵制煙花爆竹,做到不販賣、不燃放、不存儲;在春夏時節,戶外廣場舞群體應遠離社區,盡量使用小分貝外放設備,杜絕擾民現象出現;流動商販杜絕使用揚聲器沿街叫賣等等。 只有人人都為減少城市噪音污染而努力,我們生活的這片土地才會更文明、更和諧、更環保、更美麗!畢竟,提高環境保護意識,維護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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