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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寧生態環境保護對口協作框架協議簽訂 |
(時間:2023/3/14 9:34:40) |
3月9日, 閩寧生態環境保護對口協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舉行。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平學智,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許碧瑞出席簽約儀式并講話。
平學智指出,福建省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實踐地,是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典范,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優良并持續居全國前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經驗充足,成果豐碩。希望通過此次簽約,推動兩省(區)觀念互通、思路互動、技術互學、工作互進,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續寫山海合作新篇章。
許碧瑞指出,寧夏回族自治區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切囑托,統籌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治理,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黃河寧夏段水質已連續五年保持Ⅱ類進出,成效顯著。通過此次協議的簽訂,兩省(區)必將續寫新時代“山海情”,共同打造東西部生態環境保護協作典范,創新形成美麗中國建設實踐的閩寧模式,助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閩寧協作是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要戰略決策,承載著總書記的殷切囑托。此前,兩省(區)生態環境部門在數字生態等領域已建立密切的交流聯動,為此次協作打下了堅實基礎、創造了良好條件。據介紹,這也是兩省(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閩寧東西部協作框架協議,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
根據對口協作框架協議,雙方將聚焦福建省“四個更大”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需要,深化污染防治、能力建設、課題研究、環保產業領域協作,合力解決污染防治攻堅戰中遇到的堵點難點問題,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兩省(自治區)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共進。
對口協作框架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兩省(自治區)將建立協作機制。按照對口協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加強互訪交流,采取“聯合舉辦、輪流承辦”的方式,每年定期召開會商會議,商議年度對口協作事項,研究解決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確保協作取得預期效果。建立交流推進機制,按照對口協作框架協議,兩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業務處室、直屬單位將加強溝通,建立日常工作聯系,互通水環境管理、大氣環境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排污權交易、環境科研等工作情況,推動落實具體協作項目和相關協作事宜。
同時,兩省(自治區)將建立包括信息資源、專家資源、培訓資源、科技支撐資源等方面的共享機制,便于雙方在政策性重要文件和重大改革舉措等方面加強交流,定期通報實施情況;建立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專家庫;整合培訓資源,加強培訓合作與交流;加強專項課題研究成果合作,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對策、跨區域流域治理、環保新技術創新等領域研究、成果匯編、交流與發布。
現場,雙方還就環境資源權益交易改革、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等工作進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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