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懷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對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辦法》指出,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不得混合投放和隨意丟棄、拋撒、傾倒、焚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混合收集、運輸、處理生活垃圾。小區管理規約應當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條款,促使業主對生活垃圾進行正確分類和投放。
《辦法》指出,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餐飲服務場所應當設有節儉消費標識,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并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打包服務。賓館、酒店等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消費者要求提供的,可以實行付費消費。推行凈菜上市、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限制、減少塑料袋的銷售、使用。
《辦法》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按照規定進行投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在投放前應當保持清潔干燥,可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也可以自行交售至回收服務點或者回收經營者。
《辦法》要求,建筑垃圾(含裝飾裝修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市政污泥、醫療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動物尸骸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不得投入本《辦法》規定的生活垃圾投放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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